苗北藝文中心場地收費標準
107年度。場地收費基準表



場地收費標準 (本表僅供參考,詳閱中心場地使用管理要點及各場地收費標準 )
場地 | 說明 | 早(08:00-12:00) | 午(13:00-17:00) | 晚(18:00-22:00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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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聽中心 120席 |
使用時段 | 8,000元/時段 | 8,000元/時段 | 8,000元/時段 |
輔助時段 | 中午(12:00-13:00) | 下午(17:00-18:00) | 晚間(22:00-23:00) | |
2,000元/時段 | 2,000元/時段 | 2,000元/時段 | ||
研習教室 |
使用時段 | 4,000元/時段 | 4,000元/時段 | 4,000元/時段 |
輔助時段 | 中午(12:00-13:00) | 下午(17:00-18:00) | 晚間(22:00-23:00) | |
1,000元/時段 | 1,000元/時段 | 1,000元/時段 | ||
研習教室 50席(B137) |
使用時段 | 5,000元/時段 | 5,000元/時段 | 5,000元/時段 |
輔助時段 | 中午(12:00-13:00) | 下午(17:00-18:00) | 晚間(22:00-23:00) | |
1,000元/時段 | 1,000元/時段 | 1,000元/時段 |
- 以上費用含每時段場地使用、一般照明及空調。
- 逾時使用 : 逾原核定時段,未逾1小時以1小時計;逾時使用超過2小時者,視同租用下一時段。
- 30日內申請加租者,加收該時段場租之50%。
- 鋼琴使用費 : KawaiRX-5(3,000元/日)。以上費用不含調音費。
- 非申請表內所列之免計費設備為收費設備,費用另計。
聯絡電話 : 本中心藝文推廣組 (037) 612669 分機524 楊小姐chyang@nmac.com.tw |